元培学院商业网点经营权项目(理发店、水果店、文印店休闲食品店、果汁奶茶店)(招标编号:WL18-7-9)开标会于2018年7月19日举行,经评审,03标(文印店)由绍兴市越城廊桥文印中心中标,该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根据招标文件精神,现决定取消绍兴市越城廊桥文印中心(胡晓勇)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我校所有项目的投标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我校所有招标项目。
该项目由第二预中标人绍兴市越城区飞凡广告工作室中标。
特此通告。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2018年8月1日
上一条:关于取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伟泽奶茶店投标资格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取消群鹰(苏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标资格的决定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