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现有部分机构作如下调整:
一、成立对外联络处,撤销地方合作处和校友联络办公室。原地方合作处、校友联络办公室工作职能归入对外联络处。
二、成立招投标与采购中心,副处级建制,作为直属单位单列。
三、社会科学教研部更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建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党总支,撤销法学院、社会科学教研部党总支。
四、建立机关党委,与党委组织部合署,撤销机关第一党总支和机关第二党总支。
上述撤销机构原有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