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使用部门委托,学校决定对以下设备进行询价招标采购。
一、招标单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二、招标物品:
标项
| 项目名称
|
01标
| 空调29台(含铜管)
|
02标
| PLC设备1批
|
三、投标资格:投标单位须工商行政部门准许的生产或销售资格,售后服务有保障,信誉好,有履行合同的能力。01标中标后能办理协议采购手续,供货时要求原厂包装并提供授权书。如因协议采购手续及验收问题无法结算货款 ,责任由中标人自负。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询价方式进行。
五、投标须知:
1.投标报名时间: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2年7月18--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1号楼208处报名登记,同时须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开标会定于2012年7月23日(周一)上午9:00时在绍兴文理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西大门右侧207室)举行。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章后送交给招标工作人员。
3.定标原则:报价以投标总报价为准,开标前学校先公布预算价,投标总报价在预算价内完全符合招标要求,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即为中标单位,如最低投标价有二家相同时,报价最低相同二家可再次报价。额外赠送物品不作计入报价折算。
4.01标中标单位需缴投标保证金5000元,02标中标单位需缴投标保证金1000元,户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账号: 33001653535050011217,开户行:建行绍兴分行营业部,可采用银行汇票或现金的方式交纳。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二天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无息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货到验收合格后退还。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5.到货期:签订合同后要求设备10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逾期到货作违约或废标处理。
6.付款方式: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75%,正常运行三个月后付25%,不计息。
7.服务要求:投标人在保修期间,应免费处理因质量发生的故障,并进行正常保养。中标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在绍兴附近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24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的应提供备用设备。
8.违约处理: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或不得参与今后在我校的投标活动。
业务咨询:朱老师0575-88348638
投标中心:周老师0575-88345806
附:空调、PLC设备等设备详细要求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