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校区建设需要,学校就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易地新建工程蔡元培雕像工程铸铜项目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二、项目名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易地新建工程蔡元培雕像工程铸铜项目
三、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玻璃钢1:1放大稿雕像,投标方按同比例以黄铜铸造工艺制作雕像。
工艺要求:雕塑所有构部件全部采用国家铜铸造工艺标准,铜金属配比含量符合国家标准铜要求,要求铸件壁厚厚薄均匀(壁厚平均在6—8㎜之间),表面完全符合原作,无明显气孔、砂眼、裂纹等铸造缺陷,肌理清晰。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雕塑铸造及施工安装资质的单位;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用封闭式投标,现场开标中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报价最低者中标。但投标人报价高于参考标底或不合理低价的按废标处理,参考标底为150000元。
六、投标报名须知:
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2年9月14日~9月1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1-208报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a.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
b.投标人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
c.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
d.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
e.近三年来承接过的部分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
上述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盖章投标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或投标个人签字。
七、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招标方将于9月19-21日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经认定具有生产能力的单位,放可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届时学院将组织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赴杭州踏勘玻璃钢雕像。
八、开标时间和投标要求
1.开标会定于2012年9月24日上午9:00在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207室举行(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元,户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账号: 33001653535050011217,开户行:建行绍兴分行营业部,可采用银行汇票或现金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时无息退还。
2.投标单位或个人于2012年9月24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书密封并签字、盖章后送交给招标工作人员。
3.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包含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承诺部分等材料封装。
九、中标及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学校中标通知书三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同时投标保证金无息转为履约保证金。
十、本项目到货时间:自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送货到达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新区。
十一、招标答疑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必须在2012年9月18日17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传真至0575-88061806。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绍兴市城南大道900号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南山校区1-208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75-88345806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二O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