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校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校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正文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新区南区三楼美食城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1-06    点击次数:

受部门委托,学校就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新区南区三楼美食城委托经营管理项目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二、招标编号:WL13-1-1

三、项目名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新区南区三楼美食城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四、项目内容:

1、项目概述:根据规划,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位于绍兴市镜湖新区站前大道以东和群贤路以北,计划占地面积800多亩,分南北两个区域(以学校河面为界),近期建设规模为在校生10000人(南北区约各5000人),远期在校生15000人。镜湖校区南区现有8幢学生公寓,根据学院搬迁进度,2013年2月前计划入住师生3500人左右,之后计划陆续入住师生5000人,南区三楼美食城地处南区食堂三楼,美食城建筑面积约2016.57㎡,13个档口,具体规划设计详见图纸。

2.美食城位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南区食堂三楼。

3.美食城建筑面积:2016.57平方米(不含休闲露台处),13个档口。具体规划设计详见图纸。

4、美食城现有设备情况:

蒸煮间、仓库、更衣室、切配间、烹调间等设施设备齐全,提供给经营企业使用,但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待合同期满交还给校方;经营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是否使用校方现有的设备。

5、美食城经营范围:

地方风味、面点、饮品、炒菜等。经营范围需经学院审批方可。

6、合作方式:

在学院统一管理的基础上,中标方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学院按年收取场地租赁费用(场地租赁费用需平均分两年在2013年1月底和2014年1月底交纳)。

7.合作期限:2013年2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如经营方价格合理、服务水平较好,师生满意率高,学院将在下一轮委托经营招标中优先考虑。

8.其他情况说明:

(1)美食城设置和运行原则上需按照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有关餐饮管理规定执行;

(2)本美食城须在2013年3月5日前正式营业。如不能按时开业,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经营方日用消耗水、电、气等,按表计量,学院专人月底抄送。费用逐月上交给学校。水、电价格参照国家政策,加收10%损耗;

(4)清卫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垃圾清运费用按学院物业标准支付;

(5)中标方营业时间应遵照学校作息时间统一安排;

(6)中标方必须遵守刷卡就餐制度:不允许现金收入,招标方将采取不定期的方式抽查,一经发现将处以收取现金的10倍金额进行罚款;

(7)如国家或部门有相关餐饮补贴的,不再发放给中标方,由学院统一收取;

(8)美食城休闲露台处约300多平方米免费提供给中标方使用,但不得改变其原结构和功能,相关设备和设施由中标方自行提供;

(9)中标方的大宗物资由学校后勤统一配送和管理。

五、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具有餐饮经营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4、具有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5、近三年来,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无消防安全事故、无被校方甲方清退事故。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采用封闭式投标,现场开标。定标原则: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中标。本次招标设下限价为118.3万元(经营期限为2013年2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如投标单位低于下限价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投标报名须知

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3年17日~11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教学楼1-406室报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a.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投标人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c.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d.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e.企业简介;

八、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间截止前未缴纳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50000元,户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账号: 33001653535050011217,开户行:建行绍兴分行营业部,可采用银行汇票或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开标时间和投标要求

1.开标会定于2013年115日上午10:00时在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207室举行(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开标时各投标单位须提供汇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投标单位于2013年115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送交给招标工作人员。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分商务、技术两部分,要求分别封装,即投标函、投标报价一览表放在在商务投标文件中;本次评标采取先评技术标后开商务标的方式,故要求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与信誉材料、相关业绩、装修方案及装修预算、详细经营方案(注明①人员配备;②规章制度、实施措施;③经营方略;④经营品种、⑤经营内容,包括原料的采购、卫生保障、经营项目及主要品种价目表等各方面,必须详细、全面)、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投标承诺书等材料封装在技术投标中。

十、中标及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学校中标通知书三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并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相关采购规定处理。

十一、采购答疑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必须在2013年111日16:30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至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教学楼1-406室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575-88345801

技术咨询:朱老师 电 话:0575-88341919

附:标文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2013年1月6日

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 电话:0575-88341862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