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实施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拟对学校西大门左侧(沿南复线)部分商业用房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绍兴文理学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标编号:WL13-1-5
三、标的及主要内容
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东起第3-4间,每间约25平方,2间为标的。
四、经营范围
不得经营餐饮、美容美发、网吧、石材制作加工及危险物品和给学校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
五、合同期限
2013年1月22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六、投标须知
1.本招标标文作为投标、定标、签订合同的依据。
2.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100元和投标保证金2000元(资料费不作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后,未中标者七日内无息返还,中标者在缴纳了履约保证金(5000元)后退还。原承租户需先缴纳原承租房腾空保证金5000元方可报名。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放弃参加投标的; (2)中标后未当场签字确认的;
(3)中标人未按要求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3.招标方式及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开标前半小时投递投标文件,当场开标。本次招标设有标底,低于标底(不含)的为无效标,有效标中最高价中标。若报名数不足三家或投标报价都低于标底的,则进行第二次招标,时间另定。
4.租金说明:中标者在开标结束后五天内与绍兴文理学院后勤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付清总租金的50%,剩余租金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付清。
5.服务规定:承租者必须遵守绍兴文理学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商业出租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房屋承租期间,若因市政府规划需要拆迁或学校发展需要另有安排,承租户必须无条件服从(剩余部分租金出租方按实返还);承租期间承租户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办理相应的证照。
6.违约责任:竞标人中标后必须按报名时确认的经营项目经营,未经我公司同意,中标者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经营服务项目,否则视同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7.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地点:环城西路廊桥北侧后发公司内北四楼421室
开标时间:2013年1月18日上午9:30,逾期作为自动放弃。
地点: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西大门右侧)207室
8.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时需明确中标后经营范围(中标后未经我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经营项目,否则视同违约)。
9.联系电话:88341889 88341988
绍兴文理学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绍兴文理学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商业用房招标投标书
绍兴文理学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绍兴文理学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商业用房招标标文》,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承诺愿信守绍兴文理学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商业出租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中的各项条款,并按此投标的要约内容,参加贵公司的投标活动。
2013.1.22至2014.12.31总报价(大写):(小写) 。
投标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