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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易地新建工程学生公寓空调租赁经营权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1-14    点击次数:

受部门委托,学校就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易地新建工程学生公寓空调租赁经营权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单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二、招标编号:WL13-1-6

三、项目名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易地新建工程学生公寓空调租赁经营权服务项目

四、采购内容:

1.项目概述:根据规划,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位于绍兴市镜湖新区站前大道以东和群贤路以北,计划占地面积800多亩,分南北两个区域(以学校河面为界),近期建设规模为在校生10000人(南北区约各5000人),远期在校生15000人。2013年2月前计划入住师生3500人左右。之后陆续达到9000—10000人规模。

2.合作方式:在学院统一管理的基础上,中标方将空调租赁给学生,学生交纳一定的租赁费和押金,租期租赁到期后,租赁费直接从押金中扣除,中标方向学生退还多余押金。每只空调押金(含遥控器押金)不得超过1980元;租赁期1年的租赁费不得高于700元/台/学年,租赁期2年的租赁费不得高于600元/台/学年,租赁期3年的租赁费不得高于500元/台/学年,租赁期4年的租赁费不得高于420元/台/学年。投标单位投标报价高于上述规定押金和租赁费按废标处理。

3.合作期限:2013年2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如经营方价格合理、服务水平较好,师生满意率高,学院将在下一轮空调租赁服务项目招标中优先考虑。

4.空调及配件要求:

a.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空调为节能壁挂式空调,正1.5匹机,投标单位提供租赁的空调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规格,必须为该品牌空调能效二级及以上;

b.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必须符合相关部门检验要求,必须提供有效的质检报告单。

5.投标单位需保证为校方学生初始安装的空调为未拆箱新设备,在校方场所内安装使用期限不超过合同签订年限。投标单位在供货过程中,若有产品质量、价格等明显问题,弄虚作假,被使用单位书面投诉或在服务方面不能满足用户合理要求的,将终止供货合同,并负责赔偿所有损失。

6.投标单位中标后,由招标人(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与中标单位签订《学生公寓空调租赁管理协议书》。具体租赁事宜由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总务处负责,各系和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相关审核工作,中标单位与“承租方宿舍全体成员”签订《空调器租赁协议》。

7.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向校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合同期满待中标单位处理完与空调租赁有关事项后,校方全额无息退还本金。合同期内中标单位向学院支付管理费元15元/台/年。

8.如遇到中标型号空调市场价格下调或国家家电补贴等情况,学院有权要求下调空调押金,家电补贴费用应全额补偿给租赁空调的学生。

9.现就读学院的2010级、2011级、2012级学生,办理租赁时,如租赁期以1-3学年起租的,租赁费按租赁期4学年的标准计算,并按学期计费,1学年分2个学期。

10.合同到期后,本轮中标单位未能在下一轮空调租赁服务项目中标的,还在空调租赁期范围内的学生,有权终止租赁协议,无需缴纳中途退租服务费。

五、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投标人的有效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万元;

3.须具备空调相关的安装、维修资质;

4.取得租赁服务的空调生产厂家的授权。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采用封闭式投标,现场开标。定标原则: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中标。

每只空调押金(含遥控器押金)不得超过1980元;租赁期1年的租赁费不得高于700元/台/学年,租赁期2年的租赁费不得高于600元/台/学年,租赁期3年的租赁费不得高于500元/台/学年,租赁期4年的租赁费不得高于420元/台/学年。投标单位投标报价高于上述规定押金和租赁费按废标处理。

七、投标报名须知:

1.投标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3年1月15日~1月19日(双休日可报名)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教学楼1-406室报名。请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的网站自行下载标书。报名时,投标单位踏勘空调安装场地情况。

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a.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投标人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c.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d.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e.租赁服务的空调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间截止前未缴纳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50000元,户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账号: 33001653535050011217,开户行:建行绍兴分行营业部,可采用银行汇票或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开标时间和投标要求

1.开标会定于2013年1月21日上午10:00时在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207室举行(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投标单位未能在2013年1月21日上午10:00前参加投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2.投标单位于2013年1月21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送交给招标工作人员。

3.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各投标单位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将空调品质与性能、企业实力信誉、业绩、经营服务方案、收费标准、优惠条件、用户反馈等材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九、中标及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学校中标通知书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并缴纳为履约保证金(包括维修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十万元,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十、采购答疑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必须在2013119日16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至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教学楼1-406室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75-88345801 13777338178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2013年1月14日

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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