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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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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易地新建工程(路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8-02    点击次数: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易地新建工程须要采购户外照明产品-LED路灯。根据学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决定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及数量: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新校区户外照明产品-LED路灯:其中120W与80W LED路灯共8盏;庭院灯48W共37盏;投光灯150W共4盏;地埋灯36W共10盏;草坪灯10W共10盏;光柱72W共16盏。

二、型号、规格:详见施工图及附件

三、质量要求:合格品。

四、供货时间:2013年8月25日前送到工地。

五、结算办法: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结算货款。

六、报价说明:

1.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提供的施工图、型号、规格、数量报价。报价应为总报价,要求按标文附件报价书内容填报。

2.报价应包括路灯设备等价格和运杂费、路灯基础基座及安装等一切费用。

七、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单位中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八、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本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一定的设计、生产、制造能力,所投标产品必须由投标人自行生产、制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2012年的销售额≥15000万元。

(2) 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研发、检测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工艺和产品在行业中具有先进性。

(3) 投标人未曾发生因LED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商业纠纷;近两年未在LED产品的生产和供货上涉及法律诉讼情况。

(4) 投标人信用与财务状况良好。

(5) 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能力。

(6)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半导体照明产品技术要求(2010版)”要求,并通过国家自愿性产品认证或国家节能产品认证。

(7) 投标人必须拥有所投产品的自主商标或所投产品商标的合法使用权,一个商标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9 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报名日期:2013年8月4日至2013年8月7日。

投标人报名时请随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图纸和标文领取时间:2013年8月7上午9:00-11:00。

4、答疑日期:2013年8月12日,地点:镜湖工地元培学院迁建办。

5、投标人开标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未中标单位在招标结束时退还,中标单位待合同签订完毕时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6、开标日期:2013年8月14日上午9:30

7、开标地点: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8、投标标书应盖单位公章、法人章、装订成册密封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否则视为无效标。

9、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应随带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应随带法人委托书。

10、联系人: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迁建办 冯老师、周老师,电话:0575-85388066、0575-85388067、0575-85388068。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2013年8月2日

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 电话:0575-88341862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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