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使用部门委托, 学校决定对机电系设备一批进行招标采购。
一、招标单位:绍兴文理学院
二、招标编号:WL13-10-1
三、招标物品:
01标:数据采集仪/智能信号采集系统1套
四、投标资格:投标单位须工商行政部门准许的生产或销售资格,售后服务有保障,信誉好,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五、投标须知:
1. 投标报名时间: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3年10月23--2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到到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学校西大门右侧二楼203室)报名登记,同时须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开标会定于2013年10月28日上午9:30时在绍兴文理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西大门右侧207室)举行。
3.定标原则:开标前学校先公布各标预算价,对应标项投标报价在预算价内,产品功能、配置技术指标等于或高于招标要求,经评审响应招标要求,该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即为中标单位,如该标最低投标价有二家相同时,该标最低报价相同二家可再次报价。额外赠送物品不作计入报价折算。
4.投标人需缴投标保证金2000元(投标时随带支票或现金)。投标人中标后二天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无息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货到验收合格后退还。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5.到货期:签订合同后要求设备15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逾期到货作违约或废标处理。
6.合同签订及付款说明:中标后三天内将中标价的5%交至使用单位账户上作为质保金(不计息),签订买卖合同。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半个月后支付100%。质保期满后付清5%质保金(不计息)。
7.服务要求: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含软件故障),中标人在接到电话本地半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如硬件故障,中标人有义务为使用人查明故障部件向厂方联系,不得推卸责任。
8.违约处理: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或不得参与今后在我校的投标活动。
附:设备招标要求与详细附件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