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校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校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正文

元培学院镜湖校区南区食堂泔水转让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20    点击次数:

受部门委托,学校就元培学院镜湖校区南区食堂泔水转让公开招标,现诚邀社会上从事饲料、畜牧行业的企业单位或自然人报名竞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二、招标编号:WL13-12-2

三、项目名称:元培学院镜湖校区南区食堂泔水转让项目

标段

项目

转让期限

下限价

01标

镜湖校区南区食堂一楼餐厅泔水转让

2014.1.1-2014.12.31

15000元

02标

镜湖校区南区食堂二楼餐厅泔水转让

2014.1.1-2014.12.31

10000元

四、项目内容

学院镜湖校区目前学生人数为4800多人,南区食堂现有一楼、二楼、三楼餐厅,其中一楼、二楼餐厅为学院自营,三楼餐厅为外包。据估算,除寒、暑假及节假日外,目前一楼餐厅平均一天的泔水量为500斤左右(此数据只做参考,具体以投标人自己估算为准);二楼餐厅平均一天的泔水量为400斤左右(此数据只做参考,具体以投标人自己估算为准)。食堂泔水回收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食堂餐厅营业时间每天早、中、晚三餐,中标方要根据规定时间派一人到现场负责餐具清理、清运和外运工作,并搞好餐具回收车及附近地面清洁卫生,不能污染经过路面。

2.回收泔水时,发现泔水桶内有筷子、盘碗、汤勺时主动整理出交付餐厅。

3.泔水桶需白色、有盖,按规定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五、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用封闭式投标,现场开标。定标原则:最高价中标法,报价最高者中标。最高报价相同的,以抽签决定中标者。本次招标设下限价,如投标个人或单位报价低于下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用封闭式投标,现场开标。定标原则:最高价中标法,报价最高者中标。最高报价相同的,以抽签决定中标者。本次招标设下限价,如投标个人或单位报价低于下限价的,按废标处理。若投标报价都低于标底,则进行第二次投标,时间另定。开标时按标段一、二顺序开标,投标者可参与二个标段的报名,但标段一中标后必须放弃标段二的投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从事饲料、畜牧行业的企业单位或自然人;

2.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从事餐饮业规定要求;

3.自然人必须具有绍兴户籍或有绍兴地区常住人员进行风险担保;

4.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和服务承诺(必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

八、投标报名须知

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3年12月23日~12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青年教工楼2-207室报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①个人名义投标的:

a.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绍兴地区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绍兴地区常住人员的担保证明。

②单位名义投标的:

a. 投标单位有效期内的、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b. 投标单位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c. 投标单位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d.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九、资格审查已通过的单位或个人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间截止前未缴纳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5000元,户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账号: 33001653535050011217,开户行:建行绍兴分行营业部,可采用银行汇票或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招标人退投标保证金时,以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准,如发生投标单位实际帐号与本投标函提供的帐号不一致,而造成招标人未能按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现场踏看

学院将于2013年12月27日上午11:00组织资格审查已通过的个人或单位到镜湖校区食堂现场踏看。

十一、开标时间和投标要求

1.开标会定于2013年 12月30日上午10:00时在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207室举行(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开标时各投标单位须提供汇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投标单位于2013年12月30 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送交给招标工作人员。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二、中标及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学校中标通知书三日内与元培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完成合同签订,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若出现逾期,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伍仟元作违约金处理。

十三、其他投标须知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招标单位:

1.放弃参加投标的;

2.串标举报查实的;

3.拒绝接受投标书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决标结束后五天内拒签合同的。

若本次招标的中标者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择日重新招标。

十四、采购答疑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必须在2013年12月26日16:30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至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十五、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周老师 电 话:0575-85193178

业务咨询:周老师 电 话:0575-85396325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2013年12月20日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南区食堂泔水转让投标书

绍兴文理学院: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南区食堂泔水转让招标公告》,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承诺按标书的规定执行责任和义务。并按此投标的要约内容,参加贵校的招标投标活动。

报价:

01标:(大写) (小写)

02标:(大写) (小写)

注:投标金额涂改无效;如大写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2013年 月 日

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 电话:0575-88341862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