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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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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医院招牌制作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3-07    点击次数:

为了满足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医疗业务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医院招牌制作工程供给商。经公告欢迎相应产品供应商参加我们的招(投)标活动,和我们共同致力于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市场环境,确保医院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院在医疗用品采购中商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医院招牌制作

二、招标编号:WL14-3-1

四、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的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能在医院的使用过程中提供相应服务。

五、招标文件索取

招标文件于2014年3月10日-3月11日,在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总务科出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

六、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人应于2014年3月14日下午14:30前将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投标文件送交到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207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开标前向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

开户银行:市农行越中支行

帐 号:540101040000617

九、开标时间:

1 招标人将于2014年3月14日下午14:30在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207室(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开标,投标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十、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时需另交2,000元,连同投标保证金,作为质量保金,合同期满一年后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本招标文件内容,由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具有最终解释权。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方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规定的72小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提出,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联系电话:(0575) 88619890

联系人:何伟国

附件:http://hqglc.usx.edu.cn/uploadfile/2014/0307/20140307050445961.rar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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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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