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电动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WL17-9-5)受部门委托,学校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单位:绍兴文理学院保卫处
二、招标编号:WL17-9-5
三、项目名称:绍兴文理学院电动消防车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
标项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数量 |
01 |
绍兴文理学院电动消防车采购造项目 |
70000元 |
1辆 |
五、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在投标人经营范围之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用封闭式投标,现场开标。定标原则:最低价中标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
七、投标报名须知:
1.投标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7年9月25日~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到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203室报名。
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a.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b.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期间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已报名的投标单位若开标时间无故缺席,招标与采购中心将该投标单位列入黑名单,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本校的招投标项目。
八、开标时间和投标要求
1.开标会定于2017年10月10日上午在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207室举行(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
2.投标单位于2017年10月10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送交给招标工作人员,逾期送达作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要求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投标产品详细配置清单和技术偏离表、整车检验报告、投标产品公安部移动电源检测报告及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由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电动消防车型式实验报告(原件扫描件)、服务承诺部分、投标承诺书等材料封装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检测报告及实验报告和所投产品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产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
九、中标及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学校中标通知书七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同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十、报名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标准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9月28日16:00前向招标人书面反映,招标人向各报名人作出书面答复补充,并与招标文件同具相应法律效应,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
报名联系人:石老师 电 话:0575-88348811 传真:88341862
技术联系人:俞老师 电 话:88348938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