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文理附属医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2025年医用食品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H2025-10006
三、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采购类别:货物
四、项目概况: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周期 |
预算金额(元) |
01标 |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2025年医用食品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
3年 |
¥6000000 |
五、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六、本项目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
4.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下午17:00时截止,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项目报名资料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或现场报名送达(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送达地址: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接收人:叶梦雯,联系方式:15957509514)。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1营业执照;
3.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4前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6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3.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截止前信用信息(提供截图)。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5年12月2日14时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裕众大厦B幢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十、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绍兴文理学院:http://ztb.usx.edu.cn/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www.sxmh.net.cn/
更正公告请自行登录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裕众大厦B幢4楼),接收人:叶梦雯,联系方式:15957509514。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226814374@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或现场即交即走的方式递交。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3.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中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报名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号裕众大厦B幢4楼);联系人:叶梦雯;联系电话:15957509514;数据电文接收邮箱:226814374@qq.com。质疑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绍兴文理学院;联系人:聂老师0575-88342889。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575-88293903。
2.采购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叶梦雯0575-88776697。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