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5号)要求,绍兴文理学院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和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电话88346355。
绍兴文理学院
2021年3月15日
附件:自查和清理结果清单.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