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分办法及标准”供货合同的签订及履行:“首先与得分第1名的入围供应商签订正式供货协议。得分排名第2名的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在合作期间,中标方出现2次以上违反招标方质量要求、安全要求、配送要求、时间要求的,招标方有权与中标方取消合同,与排名第2名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第3名以此类推”的规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现解除与原中标单位的《供应商准入协议》,与排名第二的供应商:绍兴市鼎旺农产品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
特此告知。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