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招标采购工作政策性强、程序严谨,为确保2025年招标采购工作有序推进,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合理安排采购时间计划
从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技术参数确认、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核,到公告发布、开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及验收支付等,每个步骤都有时间要求,具体流程详见附件。对资金有明确使用期限要求的采购项目,各单位要按照期限合理安排采购工作,务必做到“早调研、早论证、早提交、早启动”。
二、尽早填报意向公开信息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5号)等文件规定,政府采购项目至少应在正式采购公告发布之前30日发布采购意向公告。鉴于政府采购项目需在意向公开截止后,方能执行招标采购,相关单位要倒排时间,及时推进相关招标项目的执行。
三、规范签订采购合同
各项目管理部门和申购单位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规范签订采购合同,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及时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事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计 划 财 务 处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