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绍兴市区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12号)通知精神,高校仪器设备不再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30万元至1000万元的采购项目需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组织招标采购,为进一步规范管理,节约成本,近期学校对招标采购项目代理服务机构进行了公开招标,选择了三家作为定点单位,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1.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附件1:三家代理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
附件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2018年5月25日
附件1:
收费标准:3000元/项。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价格下浮50%。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价格下浮60%(低于2800元/项的,按2800元/项收取)。
附件2: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