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校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校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正文

后勤发展有限公司商贸部供应商招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08    点击次数:

绍兴文理学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商贸部下属超市河西、南山一号店供应商招商,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现根据企业经营需求,开展供应商公开招商工作,合作期限2年(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如因学校和公司发展需要提前终止,应无条件服从退出,欢迎新老供应商前来报名洽谈,具体招商内容如下:

一、招商范围

标项

项目名称

01

洗涤日化类供应商招商

02

文化体育用品类供应商招商

03

小家电、小百货类供应商招商

04

卫生系列用品类供应商招商

05

大米、食用油供应商招商

06

饮料类供应商招商

07

速食泡面类商品供应商招商

08

冷藏奶制品供应商招商

09 

常温牛奶类供应商招商

10

糕点、糖果、炒货、蜜饯休闲食品类供应商招商

11

调味品类供应商招商

12

茶叶、冲泡类商品供应商招商

13

酒、土特产类供应商招商

二、供应商报名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具备与经营产品相符合的证照:社会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一般纳税人章)、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流通企业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件。

3.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

4.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开设银行对公账号,资信良好,以往生产经营过程中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三、报名递交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法人授权书。

2.企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社会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一般纳税人章)、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流通企业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件。

3.企业经销商品授权证明及服务保证书。

4.有专人进行市场维护,进行经常性地促销支持。

5.企业基本情况(经营业绩、从业人员数量、安全工作含产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办公和仓库面积等)。

6.绍兴文理学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超市供应商招商报名表(详见附近1)。

7.办公、仓库场地使用证明(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8.报名材料成册盖骑缝章,报名材料袋正面注明单位名称、办公地点、仓库地点和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9.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原入围供应商已缴纳保证金的不需要重缴,可续转)。保证金缴入绍兴文理学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及账号:建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33001653535050014722,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后,未入围者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入围者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单位若开标时间无故缺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中心将该投标单位列入黑名单,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本校的招投标项目。

四、资格审核

1.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2.对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进行网上公示。

五、公示结束后对入围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

六、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七、报名地点: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203室)

八、报名联系人:石老师电 话:0575—88348811

技术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575—88341968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二○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

绍兴文理学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超市供应商招商报名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资金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标项

详细联系地址

生产或代理品牌

主营商品

正常毛利率

服务费和折扣率等优惠条件

服务承诺

备注

附件2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绍兴文理学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做好师生的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通过学校招投标与采购中心公开向社会招标入围河西和南山一号店两个超市的供货商作为合作伙伴,乙方愿提供相关商品,与甲方合作,经双方磋商,协议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提供商品生产厂家属地检验合格证明;供货车辆进出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限速20码,服从校方管理。缴纳履约保证金伍千元整(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入)。

二、乙方的供应价,在绍兴市区内须是最低价,如供货价偏高,超出部分应补给甲方,建议零售价不得高于千客隆等超市的零售价,原则上一般商品应保证甲方的毛利率在20%以上。

三、甲方保证乙方的货款按月结算,双方对账无误后,乙方凭甲方的对账结算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次月的21—30日前结清;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送货。

四、商品出现滞销、保质期临近、破损或变质等都要无条件进行调换。因质量问题引起师生投诉的,每次罚款2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和损失,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包括消费者的人身伤害和工商抽检等)均由乙方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甲方提供适当的位置和货架给乙方陈列商品用,但乙方必须每年付给甲方服务费或折扣与折让费,于结款时按月(或年一次性)扣除。

乙方如在社会上开展一些促销活动,甲方也应同等享受。乙方的商品价格如要上调,需提供厂方的调价函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作违规处理,上调部分全部退还给甲方。

七、在合作期间,如遇甲方假期等特殊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服从退货,因甲方及学校发展需要提前终止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退出,服务费用按实际结算,两超市的服务费按营业额比例分配。

八、合作时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绍兴文理学院后勤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委托代理人:代表:

年月日

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 电话:0575-88341862
版权所有:绍兴大学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