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使用部门委托,决定对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传感器与检测技术类设备进行二次招标采购。
一、招标单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二、招标编号:WL11-11-11
三、招标物品:详见附件
四、投标资格:投标单位须工商行政部门准许的生产或销售资格,售后服务有保障,信誉好,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
五、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采用封闭式投标,现场开标。投标报价超过上限价的,投标报价作零分处理,上限价在开标前由使用单位当场公布。定标原则: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中标。综合得分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中标。
六、投标须知:
1.投标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1年12月5日~12月9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时前到前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务处1-204领取标文。同时须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缴投标保证金3000元和标书工本费100元,户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账号:33001653535050011217,开户行:建行绍兴分行营业部,标书售后不退。
2.开标会定于2011年12月13日(周二)9:00时在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进学校西大门右侧二楼)举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单位于2011年12月13日(周二)9:00时前将投标书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章后送交给招标工作人员。
4.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分商务、技术两部分,要求分别封装,即详细报价清单在商务投标文件中;本次评标采取先评技术标后开商务标的方式,故要求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与评标有关的材料即:与技术评分有关的设备规格配置及技术指标说明及质保期、销售业绩、公司信誉、供货期、其它优惠承诺等封装在技术投标标中。
5.投标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6.中标单位三天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无息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货到验收合格后退还。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未中标单位,其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单位出具的正规企业统一收据在元培学院无息退还。
七、其它要求:
1.合同签订日期:中标公示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签订。
2.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由供货方(乙方)将中标物品免费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及验收:供货方(乙方)保证提供的中标物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执行,并免费安装调试。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货到安装完毕后7天内完成验收。
4.质保及售后服务:仪器在调试通过后必须有12个月的保修期。终身维护维修服务。维修响应时间小于12小时。
5.付款方式: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70%,无质量问题三个月后付25%,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余款,不计息。
6.违约责任:
(1)设备质量检测不合格由供货方(乙方)负责退回调换,经催告后5天内仍未履行,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乙方)承担。
(2)供货方(乙方)逾期供货,除按违约处理外,还应承担发包方(甲方)损失。当(乙方)逾期供货影响(甲方)使用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属供货方(乙方)违约处以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二的罚金。
(4)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以招标违约处理,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周老师 88345860
联系地址:越城区城南大道900号元培学院1号楼204室
附件:
设备清单、报价单、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