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部门委托,学校就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易地新建工程蔡元培雕像工程铸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单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二、招标编号:WL12-11-7
三、项目名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易地新建工程蔡元培雕像工程铸铜项目
四、采购内容:
标项
|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
01
|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易地新建工程蔡元培雕像工程铸铜项目
| 根据招标方提供的玻璃钢1:1放大稿雕像,投标方按同比例以黄铜铸造工艺制作雕像。
| 1座
| 150000元
|
雕像整体大小(含下面石头):高2.9m*宽4.15m*厚2.1m。
工艺要求:雕塑所有构部件全部采用国家铜铸造工艺标准,铜金属配比含量符合国家标准铜要求,要求铸件壁厚厚薄均匀(壁厚平均在6—8㎜之间),表面完全符合原作,无明显气孔、砂眼、裂纹等铸造缺陷,肌理清晰。
五、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资金在50万及以上,并具有雕塑铸造及施工安装资质的单位。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采用封闭式投标,现场开标。定标原则: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中标。
七、投标报名须知:
1.投标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2年11月27日~12月3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教学楼1-406室报名并领取标文。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a.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投标人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c.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d.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e.近三年来承接过的部分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2.开标前需缴投标保证金2000元,户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账号: 33001653535050011217,开户行:建行绍兴分行营业部,可采用银行汇票或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雕像看样
报名截止后,学院将组织报名单位于2012年12月4日上午9:00在绍兴文理学院南山校区门口集中,并赴杭州工厂看玻璃钢雕像。
九、开标时间和投标要求
1.开标会定于2012年12月6日上午9:00时在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207室举行(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未在2012年12月6日上午9:00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于2012年12月6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送交给招标工作人员。
3.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分商务、技术两部分,要求分别封装,即投标函、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放在在商务投标文件中;本次评标采取先评技术标后开商务标的方式,故要求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产品详细配置清单和技术偏离表、与技术评分有关的资质能力部分、服务承诺部分、投标承诺书等材料封装在技术投标中。
十、中标及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学校中标通知书三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并交本项目10%的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采购答疑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必须在2012年12月3日17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至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十二、安装完成时间和交货地点
雕像制作完成后需在中标单位仓库存放,具体安装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预计要求在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安装)。
交货地点:所有货物要求中标方送货至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教学楼1-406室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75-88345801 13777338178
附:标文
标文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