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部门委托,学校就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监控系统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二、招标编号:WL14—6—7
三、项目名称:元培学院镜湖校区监控系统工程施工项目
标号
| 招标项目
| 标底(上限)
|
01标
| 元培学院镜湖校区监控系统工程施工项目
| 85000元
|
四、项目内容:
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镜湖科教园区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
2.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明确的内容。(学院提供的工程量仅为参考工程量,投标工程量由投标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说明按实计算,今后不做调整,一次性包干。)详见学院提供的施工说明和主要材料品牌。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与工程清单品牌、型号规格一致,如标书中没有明确材料品牌则按照学院规定的品牌为准。
3.工期要求:3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最迟进场时间2014年7月10日前。
4.质量要求:按要求施工。
五、投标资格
1.投标公司能有技术和能力提供本地化的服务,非本地投标公司须在绍兴市区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证明(非本地企业请提供工商证明),或前期有参与我院弱电工程项目的(非本地企业请提供我院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
2.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
3.投标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为最低价中标,为有效维护招标方正当权益,本次招标设置最高限价85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取最低价报价为中标单位。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其中选择一家作为中标单位。
七、投标报名须知
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4年 6月16日~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青年公寓楼2-207室报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a.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投标人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c.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册正式员工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根据《绍兴市国有小额投资工程发包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绍市招管委[2006]1号)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审核通过的单位再另行通知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和施工说明、工程量清单。
八、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间截止前未缴纳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5000元,户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账号: 33001653535050011217,开户行:建行绍兴分行营业部,可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开标时间和投标要求
1.开标会定于2014年 6月24日上午11:00时在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207室举行(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开标时各投标单位须提供汇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投标单位于2014年 6月24日上午11:00时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送交给招标工作人员。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组成见本招标文件第6页。
十、中标及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学校中标通知书三日内完成合同签订,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万元,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相关采购规定处理。
十一、采购答疑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必须在2014年6月20日16:30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至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十二、其他说明
1.招标人已建有监控平台,本次招标的摄像头需接入到该平台,要求中标单位顺利完成相关设备的对接,完成摄像头的配置和调试工作,将视频画面上传至监控平台并上墙,同时做好视频的存储工作;
2.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与工程清单品牌、型号规格一致,如有不一致按废标处理;
3.投标现场提供摄像机样机一台,不提供或样机不符合要求,按废标处理,中标单位的样机将封存并作为验收标准。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青年公寓楼2-207室
招标报名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575-85193178
技术咨询和答疑:朱老师 电 话:0575-88348638 13515857143
附:标文http://hqglc.usx.edu.cn/uploadfile/2014/0612/20140612110830494.rar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