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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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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方责任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6-20    点击次数:

为切实规范我校学生校(园)方责任险服务,保证保险质量,维护青年学生平安、健康及其合法权益,我校学生年度校(园)方责任险服务项目面向社会招标,欢迎具备合格资质的保险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绍兴文理学院

二、招标编号:WL14-6-10

三、保险服务合格投标人与招标方式

(一)凡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备案文件;

4.浙江省教育厅备案认可的保险公司;

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复印件原件。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有效的险种服务、优惠承诺和服务承诺,自主报价。

四、招标范围与招标内容

险种:1.校(园)方责任险(主险);

2.校(园)方无过失责任险(附加险)。

范围:本部二级学院(兰亭及部分托管学生);元培学院;上虞分院在籍在册学生。

备注:全部费用由绍兴文理学院本部、元培学院、上虞分院分别支付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分别开具发票并与之签订合同,明确中标方与三个支付单位各自责任。

(一)保险费和保险年限:

1.按在校学生每人每年7元(上限价,主险5元,附加险2元);

2.中标有效期限:壹年;保险年限:壹年;

3.学生人数:在校注册学生数。

(二)校(园)方责任保险(主险)保险项目、保险金额

保险项目

死 亡

伤 残

医疗费用

财物损失

诉讼费用

累计/年.人

保险额

(不低于)

50万元

16万元

2万元

1万元

1万元

70万元

累计赔偿总限额:1000万元;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600万元。

注:保险项目的具体内容由投标人自主设计,不局限于此表内容。

(三)校方无责任保险(附加险)

保险项目

死 亡

医疗费用

累计/年.人

保险额

(不低于)

10万元

2万元

12万元

累计赔偿总限额:200万元;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100万元。

注:保险项目的具体内容由投标人自主设计,不局限于此表内容。

(四)报价方式

1.主险、附加险保险费为上限值,投标人的报价不能高出此金额;

2.主险、附加险保险金额为下限值,投标人的报价不能低于此金额。

(五)对投标人的服务质量与相关承诺要求

1.保险责任承诺;

2.优惠承诺:如免责期、助学帮困及其它;

3.服务承诺。

五、投标书编制内容和装订顺序

1.投标报价单;

2.保险项目及相关内容;

3.保险责任;

4.优惠承诺;

5.服务承诺;

6.投标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7.投标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近三年来类似成功案例(大学合同扫描件及其投保人评价);

9.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标书

1.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无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或授权委托书无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

3.投标报价作过涂改,涂改后未在涂改处盖单位印章的;

4.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逾期送交的。

七、评标办法

1.综合评分法(细则附后);

2.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险种内容前提下,以优惠条件最好、保险赔付金额最高、服务质量最优为中标原则,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排序第一,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审组评审结果按相关程序确定中标人。

八、投标须知

1.投标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4年6月24日~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时前到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205室)报名。同时须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缴投标保证金20000元,户名:绍兴文理学院,账号:0900000103106600010,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招标文件由投标单位在网上自行下载。

2. 开标会定于2014年7月2日上午9:00时在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207室举行。报名期间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3. 投标单位于2014年7月2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章后送交给招标工作人员。

4.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要求密封封装。

5.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活动结束后由招标单位予以无息退还。

6.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无能力供货或因投标失误等原因作废标处理,该标在征得使用单位同意后由综合得分第二名者中标,依此类推,废标供应商按没收投标保证金予以处罚。

7.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物品转包给别的商家生产。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招标活动中,若出现投标者有串标行为的,交有关部门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9.本标文内容,由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若有疑问,请于开标前提出。

10.联系单位: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报名联系电话:0575-88348811 传真:0575-88341862

九、合同签订

1.拟中标人(排序第一)接到中标通知三日内必须签订服务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依次确定中标排序第二为中标人;

2.保险意向有效期为四年;正式保险合同一年一签,下一年合同的续签需依据招标人对中标人前一年履行投标书和合同服务承诺进行评估后确定。

后续四年内如果保险额标准发生变化的,合同双方依据省保监局批复的的新标准调整合同保险额。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2014年6月20日

附件

http://hqglc.usx.edu.cn/uploadfile/2014/0620/201406200522457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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