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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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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拼接大屏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10-08    点击次数: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该项目包括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昌安院区大厅拼接大屏系统。

2.项目招标人: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

3.项目名称: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昌安院区大厅拼接大屏系统项目

4.项目建设地点: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昌安分院

5.项目的资金来源:自筹

6.招标范围: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昌安院区拼接大屏系统项目

7.工期:8个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及以上,其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9.2工程承包的施工企业资质必须是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1S0900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范围为系统集成)。

9.3 2014年-至报名前已成功实施拼接大屏10块安装项目1个,提供相关证明。

9.4 施工人员具备电气智能高级工程师证书(提供原件)。

9.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规定。

9.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7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携带原件)

3、投标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在本招标文件的报价单中报价(连同本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5、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6、需提供厂家授权、原厂三年质保承诺书需盖原厂公章

三.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装入信封密封盖章,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未中标的投标人现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转入质保金,保修期(一年)结束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应于密封,并在封皮上显著位置注明“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封皮上签字(或盖章)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及格式报出单价、合计价,作为中标依据。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中标通知

招标人以现场宣布形式宣布中标人,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六、预算及中标:本项目最高限价9.6万元,低价中标,超出预算按废标处理。

七、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 10月9 日—2014年10 月 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门诊四楼信息科

报名后到财务科缴纳2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持缴费票据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5-88619955。

八、开标地点及时间:

2014年 10月14日上午10:00时 绍兴文理学院河西校区招投标中心207室(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

附:标文http://hqglc.usx.edu.cn/uploadfile/2014/1008/20141008040414275.rar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二0一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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