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校内学生餐厅泔水招标公告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管理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校内学生餐厅泔水进行招标,现诚邀社会上从事饲料、畜牧行业的企业单位、自然人报名竞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标的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南区食堂一、二楼每年所产生的泔水。
招标编号:WL14-10-1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现场投递投标文件,当场开标。
三、合同期限
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从事饲料、畜牧行业的企业单位、自然人;
2.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从事餐饮业规定要求;
3.自然人必须具有绍兴户籍或有绍兴地区常住人员进行风险担保;
4.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和服务承诺(必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
五、投标报名
参加投标个人或单位于2014年10月13日~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时前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青年公寓楼2-207报名。同时须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缴投标保证金2000元,户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账号:33001653535050011217,开户行:建行绍兴分行营业部。
六、评标办法
元培学院镜湖校区南区食堂一、二楼每年所产生的泔水费用设标底5000元,低于标底报价(含)为无效标,最高价中标。若投标报价都低于标底,则进行第二次投标,时间另定。
七、开标时间、地点:
2014年10月22日下午14:30开标,逾时作为自动放弃。
地点: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进西大门右侧,207室)
八、投标须知
1.本招标文作为投标、定标、签订合同的依据。
2.缴费方式:中标人在中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签订合同,在签合同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并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若出现逾期,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伍仟元作违约金处理。
3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招标单位:
(1)放弃参加投标的;
(2)串标举报查实的;
(3)拒绝接受投标书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决标结束后五天内拒签合同的。
若本次招标的中标者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择日重新招标。
九、工作要求
1.餐厅营业时间每天早、中、晚三餐,中标方要根据规定时间派一人到现场负责餐具清理、清运和外运工作,并搞好餐具回收车及附近地面清洁卫生,不能污染经过路面。
2.回收泔水时,发现泔水桶内有筷子、盘碗、汤勺时主动整理出交付餐厅。
3.泔水桶需白色、有盖,按规定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http://hqglc.usx.edu.cn/uploadfile/2014/1010/201410101005044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