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使用部门委托,学校决定对网络管理办公室UPS保修服务进行招标采购。
一、招标单位:绍兴文理学院
二、招标编号:WL15-6-9
三、招标物品:
01标 UPS保修服务清单
设备名称
| 型号
| 购买时间
| 规格
| 数量
| 地址
|
艾默生UPS
| UH31-0200L
| 2007年
| 20KV
| 1
| 南山综合实验楼B楼
|
APC UPS
| SUVT20KH
| 2006年
| 20KV
| 1
| 南山元培7号楼
|
APC UPS
| SUVT20KH
| 2007年
| 20KV
| 1
| 本部图书馆1楼
|
台达 UPS
| GES-HIFT80K
| 2011年
| 40KV
| 2
| 本部图书馆1楼
|
具体要求:
1、清单中所有设备保修1年,并提供至少1年两次现场巡检。
2、提供20KV交流三进三出UPS备机一台,须长期安放在南山综合实验楼B楼机房。
预算:4.5万元
四、投标资格:
1、投标单位须有工商行政部门准许的资格,售后服务有保障,信誉好,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公司有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3、UPS工程师认证3人或以上,并提供3个月社保证明。
4、提供3份80KV及以上机型UPS保修项目的不同案例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商公章。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都必须包含在投标商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如有缺失则视为缺少该项资格。
五、投标须知:
1. 投标报名时间: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5年6月19— 6月24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到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学校西大门右侧二楼205室)报名登记,同时须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开标会定于2015年6月29日上午10:00时在绍兴文理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西大门右侧207室)举行。
3.定标原则: 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预算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在符合标文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如有两个以上投标单位对同一标段的最低报价相同,则当场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4.投标人需缴投标保证金2000元(投标时随带支票或现金,未带支票或现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人中标公示结束后三天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无息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货到验收合格后退还。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5.合同签订及付款说明:中标后三天签订合同。服务期结束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
6.违约处理: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或不得参与今后在我校的投标活动。
联系人、联系电话: 石老师 0575-88348811,绍兴文理学院(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招投标中心(西大门右侧205室),传真:88341862。技术咨询:梁老师 0575-88341517
六、投标书要求
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报价单;
(2) 投标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3) 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4) 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标书:
(1)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 投标报价作过涂改,涂改后未在涂改处盖单位印章的;
(3) 无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或授权委托书无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
(4) 逾期送交的。
七、其他约定
1.报价为中标物品可以合格使用的价格,包括运输、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
2.中标后无能力供货或因投标失误等原因作废标处理,该标在征得使用单位同意后由次低价中标,依此类推,废标供应商按中标金额的5%予以处罚。
3.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物品转包给别的商家经销。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招标活动中,若出现投标者有串标行为的,交有关部门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5.投标单位参加投标会人员须带个人身份证。
八、本标文内容,由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若有疑问,请于2015年6月24下午午17:00之前提出。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2015年6月15日
附件1:投标函(格式)
致:
根据贵方绍兴文理学院招标文件编号:WL招标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单位、职务)代表投标人 (单位、地址)提交以下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兹宣布同意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按标书和合同的规定执行责任和义务。
2、我单位经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投标答疑纪要等所有内容后,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而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力。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同意向绍兴文理学院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6、我单位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7、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8、本投标自开标之日(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9. 标: 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10、我方承诺完全遵守和满足招标文件供货日期(完工日期)和所投产品(服务)的质保期(免费保修期)要求。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绍兴文理学院(招标人)组织的 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表人无权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承诺书
针对本招标项目,我公司郑重承诺: 本单位自愿参加 (编号:WL )采购投标。
1、本公司所投标项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
3、本公司保证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脱挤其他投标人。
4、本公司保证绝不向招标人、采购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以影响采购结果的公正性。
5、同意此次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内容。
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7、本单位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文件作无效的处理,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1. 响应招标要求,投标产品性能、配置及品质要等于或高于设备招标清单所列要求。
2. 以上设备报价为含税价,包括运送到招标方使用部门的运输、装卸、调试等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