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南山校区专业实验室整体搬迁至镜湖校区项目(招标编号:WL15-6-14)受部门委托,学校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单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二、招标编号:WL15-6-14
三、项目名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南山校区专业实验室整体搬迁至镜湖校区项目。
四、采购内容:
标项
| 项目名称
| 预算上限价
|
01
| 电脑单台拆装、搬迁、安装(含布线)单价
| 250元/台
|
五、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在投标人范围:计算机、网络信息工程类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采用封闭式投标,现场开标。定标原则: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中标。
七、投标报名须知:
1.投标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5年6月25日~6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青年公寓楼2-207室报名并领取标文。
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a. 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 投标人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c. 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d.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已通过的单位需在报名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间截止前未缴纳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10000元,户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账号:33001653535050011217,开户行:建行绍兴分行营业部,可采用银行汇票或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招标人退投标保证金时,以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准,如发生投标单位实际帐号与本投标函提供的帐号不一致,而造成招标人未能按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开标时间和投标要求
1.开标会定于2015年7月3日下午15:00时在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207室举行(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开标时各投标单位须提供汇款或缴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投标单位于2015年7月3日下午15:00时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送交给招标工作人员。
3.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3份,投标文件分商务、技术两部分,要求分别封装,即投标函、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放在在商务投标文件中;本次评标采取先评技术标后开商务标的方式,故要求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产品详细配置清单和技术偏离表、与技术评分有关的资质能力部分、服务承诺部分、投标承诺书等材料封装在技术投标中。
九、中标及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学校中标通知书七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十、采购答疑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必须在2015年6月30日16:30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至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青年公寓楼2-207室
联系人: 朱老师 电 话: 0575-88348638
附:标文http://hqglc.usx.edu.cn/uploadfile/2015/0623/20150623110307144.rar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