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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培学院北区部分商业网点经营权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8-20    点击次数: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北区部分商业网点经营权项目(招标编号:WL15-8- 4)受部门委托,学校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单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二、招标编号:WL15-8-4

三、项目名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北区部分商业网点经营权项目

四、采购内容

标段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m2)

出租期限

年度下限价

(人民币)

经营范围

01

理发店

约30

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1.5万

经工商、卫生等部门核准的理发业务,不包括美容业务

02

面包店

约90

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3.85万

经工商等部门核准的蛋糕、面包、鲜牛奶(非奶粉冲调)、成品饮料的生产零售业务,不得经营奶茶、现榨果汁等业务

03

休闲食品店

约30

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2.6万

经工商等部门核准的休闲食品零售业务

五、报名资格要求

01标理发店

1.如以个人名义投标的,投标人应具不限户籍。如以单位名义投标的,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并在投标单位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之内(营业期限至少至2018年7月31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02标面包店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

2.具有从事以上经营项目的相关资质(营业期限至少至2018年7月31日),截止2015年7月底,在同一地级市至少具有10家或在同一县级市(县、区)具有2家及以上同一品牌的连锁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规模(以营业执照或合同原件附实体图片为准);

3.本项目严禁挂靠有资质单位投标。

03标休闲食品店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

2.具有从事以上经营项目的相关资质(营业期限至少至2018年7月31日),截止2015年7月底,在同一地级市至少具有10家或在同一县级市(县、区)具有1家及以上同一品牌的连锁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规模(以营业执照或合同原件附实体图片为准);

3.本项目严禁挂靠有资质单位投标。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商按一年租金报价。招标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每个标段设定下限价。定标原则:最高价中标。最高报价相同的,按单位优先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报价相同的,按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低于下限价报价的,视为无效标。

七、投标报名须知:

1.投标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5年8月20日~8月24日(双休日不可报名)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30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青年公寓楼2-207室报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01标理发店

以个人名义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投标的,投标单位有效期内的、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2)02标面包店、03标休闲食品

a. 投标单位有效期内的、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b.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c.直营店或加盟店证明及相同品牌开设数量证明

2. 资格审查已通过单位需在报名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间截止前未缴纳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10000元,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食堂

账号:336006110018010192900

开户行:交通银行绍兴分行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人需注意双休日期间银行不开展对公业务)。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招标人退投标保证金时,以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准,如发生投标人实际帐号与本投标函提供的帐号不一致,而造成招标人未能按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开标时间和投标要求

1.开标会定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举行,具体标段开标时间如下:

(1)01标:8:30

(2)02标:9:00

(3)03标:9:30

开标地点是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207室举行(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绍兴城南大道516号)。开标时各投标人须提供汇款或缴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各标段开标前10分钟将投标书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章后送交给招标工作人员。逾期送交的,取消投标资格。

3.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与技术评分有关材料、投标承诺书、报价单等材料封装在技术投标中。密封的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投标编号、标段号及投标人。

九、招商对象确定及合同签订

招商对象应在接到学校招商对象确定通知书七日内完成合同签订,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合同签订时缴纳,如出现违约情况将根据双方签定的合同条款处理。

十、招商答疑

报名人如认为招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必须在2015年8月25日16:30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至绍兴文理学院招招投标中心。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招商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商文件的报名人。

学院定于2015年8月25日10:00进行现场踏勘答疑,请参加报名人务必在当天10点前到北区食堂一楼北首前集中,否则视为放弃现场踏勘的权利。

十一、报名人如发现招商文件及其评标标准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投标日前一天16:30前向招商人书面反映,招商人向各报名人作出书面答复补充,并与招商文件同具相应法律效应,逾期不得再对招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镜湖校区青年公寓楼2-207室(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招商报名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88348638

技术咨询和答疑: 周老师 电 话:85396325

附:标文

http://hqglc.usx.edu.cn/uploadfile/2015/0820/20150820091028399.rar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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