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绍兴文理学院及下属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提高资金效益,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5〕86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15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市级分支行,并纳入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考核且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和绍兴银监分局上年度监管评级为2级以上。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委托书等资料。
(二)在绍兴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3年以上(从该招标文件公告日起计算),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市级分支行中标后可指定下属分支机构作为存放行,存放地点必须在越城区范围内。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符合招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请于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绍兴文理学院行政楼217 室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投标文件材料。
四、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3、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年度人民银行绍兴市支行综合评价B级以上和绍兴银监分局监管评级为2级以上的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竞标行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4月27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207室(河西校区西大门旁),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4月27日10:20时。
2、开标地点: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207室(河西校区西大门旁)。
七、相关费用:
1、中标银行应承担本次招标的专家评审费用。
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八、招标公告发布于: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xztb.gov.cn)
绍兴文理学院网(http://www.usx.edu.cn/)
九、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文理学院
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联系电话:88347700 88341868
绍兴文理学院
2016年4月19日
附:标文http://hqglc.usx.edu.cn/uploadfile/2016/0419/2016041911340713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