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油烟净化器项目(招标编号:WL16-10-12)受部门委托,学校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单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二、招标编号:WL16-10-12
三、项目名称:油烟净化器项目
四、采购内容:
标项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01 |
油烟净化器项目 |
63200元 |
五、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在投标人经营范围之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用封闭式投标,现场开标。定标原则: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中标。
七、投标报名须知:
1.投标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6年11月2日~11月7日(双休日不可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203室报名(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
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a.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投标人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c.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d.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已通过单位需在开标时随身携带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核查没有携带的不得参加投标。
八、开标时间和投标要求
1.开标会定于2016年11月11日上午9:00时在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中心207室举行(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绍兴市城南大道516号)。
2.投标单位于2016年11月11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送交给招标工作人员。
3.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分商务、技术两部分,要求分别封装,即投标函、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放在在商务投标文件中;本次评标采取先评技术标后开商务标的方式,故要求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产品详细配置清单和技术偏离表、与技术评分有关的资质能力部分、服务承诺部分、投标承诺书等材料封装在技术投标中。
九、中标及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七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十、报名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标准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11月8日16:00前向招标人书面反映,招标人向各报名人作出书面答复补充,并与招标文件同具相应法律效应,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石老师 电 话:0575-88348811 传真:0575-88341862
技术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0575-88348638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