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SXJHCG-2017-N003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
01标 |
年度宣传品定点制作项目 |
¥380000.00 |
¥3800.00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中具有招标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原件。
五、报名:
1.报名:2017年06月30日至2017年07月06日上午8:30-11:30时整;下午14:00-16:3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288号现代大厦B幢910室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17年07月19日16:30时之前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采购机构提出。
3.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并在招标公告及
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4.具有投标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时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报名资料原件现场备查)。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07月20日14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207室(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绍兴市城南大道516号),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07月20日14时整在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207室(绍兴文理学院西大门右侧,绍兴市城南大道516号)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交至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名称: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01000168894135,开户银行: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迪荡支行)。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收据请在开标前或开标时向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领取)。
九、招标公告发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xztb.gov.cn
绍兴文理学院网站:http://www.usx.edu.cn
十、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绍兴文理学院监察处投诉。
十一、其他说明:
已报名的投标单位若开标时间无故缺席或中标后不予签订合同以及其他违背投标承诺的行为,招标中心将该投标单位列入黑名单,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本校的招投标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李玲玲 18258029811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齐老师 057588341223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2017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