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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公寓维修服务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14    点击次数: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公寓维修服务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HYCG2017009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HYCG2017009-1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公寓维修服务项目(重招)

498200.00/

4900.00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且物业企业管理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不包括暂定三级)。

3.具有学校物业管理项目成功实施案例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委托人的社保证明(1.如授权委托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五、报名

1.报名:2017 7 14日 至 2017 7 21 日上午9:00-11:30时整;下午14:30-17:3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财源中心1402室)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现金2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17 8 816:00时之前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报名者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

3.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变更公告)请自行在招标公告页面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 8 9 14: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财源中心1402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 8 9 14:30时整在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财源中心1402室)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需缴纳投标保证金4900,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截止日前一日17:00时止(即到账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止)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开户单位名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账号: 394858338639

(投标保证金交到上述指定账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财办换取收款收据,开标时需提供有招标代理机构财办开出的保证金收款收据,不然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zjzfcg.gov.cnhttp://www.sxztb.gov.cnhttp://ztb.usx.edu.cn/

十、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梁炎钢          85396163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马丽燕           13575586705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2017 7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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